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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广东省声乐艺术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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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会员汇总表.doc
各地市文艺团体、高等院校、文化馆、教研室、中小学、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及有关音乐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广东声乐艺术事业发展步伐,全面提高全省整体声乐艺术水平,切实发挥行业引领作用,积极促进全省声乐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在广东省文化厅业务指导下,根据《广东省声乐艺术研究会章程》有关规定,定于11月28日-29日在广州召开广东省声乐艺术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和第二届一次理事会,会议将审议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和章程修改报告;届时由参加大会的全体代表选举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再由二届一次理事会从经过酝酿、协商产生的候选人中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的常务理事、正副主席。同期举办2017广东声乐大会等活动。
为使本次大会会员代表更具广泛性和代表性,新一届理事会的工作更贴近实际、贴近基层,经研究决定,特请各地市、区有关单位向本会推荐会员代表(会员单位)、理事候选人,现将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范围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承认研究会章程,热心公益事业,能够积极承担研究会的相关工作;
(二)各地市、区文化、教育部门请分别推荐2名以上会员代表 (单位分管艺术的负责人和直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各1名,单位分管艺术的负责人拟推举为常务理事、直属单位(部门)负责人拟推举为理事),所有市区属文化、教育单位请推荐为单位会员。
(三)各高等院校、研究院(含教研室)、中小学校所设有音乐教育、声乐(含流行音乐)表演、艺术学科的院系请推荐为单位会员,并请各推荐若干名会员代表(1名单位主要负责人,1名院系科负责人或学术带头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拟推举为常务理事、院系负责人拟推举为理事,若干名在院系声乐艺术研究方面有一定专长的人员)。
(四)各地市、区文化馆、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社会团体及有关音乐教育机构请推荐为单位会员,并请各推荐若干名会员代表(1名主要负责人,1名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拟推举为常务理事、部门负责人拟推荐为理事,若干名在群众文化、声乐合唱教学有一定专长的人员)。
(五)各地市在声乐艺术领域里有较高声望的专家和学者以及社会知名人士。
(六)各地市文艺团体(含合唱团)负责人和有突出业绩和影响的作曲家、指挥家、歌唱家、钢琴伴奏及音乐活动家等。
(七)省、市属文化企事业单位请推荐为单位会员,并请各推荐若干名会员代表(1名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拟推荐为常务理事,1名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科(室)负责人拟推荐为理事,若干名在声乐艺术方面有一定专长的人员)。
二、推荐程序
1、各单位在征求意见基础上,提出侯选人名单;
2、个人填写《个人会员登记表》,另附彩照两张;
3、理事、常务理事填写《理事推荐表》,另附彩照两张;
4、填写《单位会员登记表》,另附负责人及联系人彩照两张;
5、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报省声乐艺术研究会秘书处,经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推荐时间
推荐相关表格请登陆官方网www.gdsyj.org通知公告栏下载,须在11月15日前快递至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2115-2116室秘书处,同时将推荐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gdshengyue@163.com。
电话:020-83488911 13711430022 伍秘书长。
附件: 点击下载
广东省声乐艺术研究会第二届单位会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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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d2ea5ca69fa0e5b92c571b83dfd2a99.doc (244.00 KB) |
广东省声乐艺术研究会第二届个人会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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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4e72ea8f30f5e51f8e95fce03f009.doc (60.04 KB) |
广东省声乐艺术研究会第二届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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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f7178572e90d21825273275657781e.doc (33.00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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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ff5b56ea93a5f3155adaeaa5336688.doc (55.00 KB) |
二0一七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