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省本级社会组织目录的公示
浏览:250次 作者:秘书处 来源:广东省声乐艺术研究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粤府办﹝2012﹞48号)和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粤民民﹝2012﹞135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建立省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我厅开展了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省本级社会组织目录(第三批)申报工作。经审核,拟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省本级社会组织共100个,其中社会团体71个,基金会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5个。现将拟确定目录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确定目录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提出,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4年1月24日—2014年1月30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综合处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西侧403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电话:020-83351897
传 真:020-83190790
广东省民政厅
2014年1月
广东省省本级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目录(第三批)
社会团体(共71个)
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广东省农民体育协会、广东省石油燃气协会、广东省雏鹰助学促进会、广东省国际服务贸易协会、广东健康产业促进会、广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技术协会、广东省青年产业工人作家协会、广东省婚庆行业协会、广东省医疗行业协会、广东省湖南衡阳商会、广东省触控及应用产业协会、广东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广东省游艇行业协会、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广东省博士后成果应用促进会、广东造船工程学会、广东省国防教育学会、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广东省哈尔滨商会、广东省卫星应用协会、广东省典当行业协会、广东省社会管理研究会、广东省照明学会、广东省汽车信息化协会、广东省罗定商会、广东教育督导学会、广东省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广东无纺布协会、广东省湖南商会、广东省农药工业协会、广东省电子政务协会、广东省网商协会、广东省风筝协会、广东保险学会、广东省化工学会、广东省公共文化促进会、广东省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广东省沉香协会、广东省职业健康协会、广东省林业产业协会、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广东省产品认证服务协会、广东省信息网络服务协会、广东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广东省物流与供应链协会、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广东省博物馆协会、广东省行政区划与地名建设促进会、广东省物资流通协会、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广东省整形美容协会、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广东省电影行业协会、广东省黑龙江鹤岗商会、广东省哈尔滨理工大学校友会、广东省光电照明协会、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广东酒店行业协会、广东省文化用品行业协会、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广东省社会政策研究会、广东省影视节目制作行业协会、广东优生优育协会、广东省江西上犹商会、广东省健康食品协会、广东省燕窝产业协会、广东省团餐配送行业协会、广东省艺术摄影学会
基金会(4个)
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广东省一心公益基金会、珠海市扶贫基金会、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25个)
广东南方软实力研究所、广东省善易交互设计研究院、广东国健医药卫生信息化创新服务中心、广东省现代国防教育中心、广东岭南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广东启智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国粤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广东省南方扶贫开发研究院、广东省中美健康与生产力研究院、广东省岭南书法院、广东岭南文博研究院、广东现代专业市场研究院、广东省民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东江门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广东和爱婚姻家庭关爱中心、广东现代家庭教育研究服务中心、广东省社会救助研究服务中心、汕头中医药技工学校、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佛山市桂城技工学校、广东岭南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东省南方电子商务创新服务中心、广东博华技术创新促进中心 、广东省粤盛清洁生产技术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