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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唱响中国梦——广东省第十一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的通知
浏览:515次 作者:秘书处 来源:广东省声乐艺术研究会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直属机关工委、教育局、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文联,省直有关单位: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激发全省人民实干圆梦的信心豪情,广东省“百歌颂中华”活动组委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同声唱响中国梦、凝心聚力促改革为主题的“唱响中国梦——广东省第十一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喜庆、节俭、祥和的原则组织举办好活动,推动我省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附件
1.“唱响中国梦——广东省第十一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工作方案
2.“唱响中国梦——广东省第十一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组委会名单
3.“唱响中国梦——广东省第十一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合唱曲目
4.“唱响中国梦——广东省第十一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合唱比赛报名表
5.“唱响中国梦——广东省第十一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歌手大赛报名表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
广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4年4月3日
(附件1)
“唱响中国梦——广东省第十一届
‘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工作方案
一、活动宗旨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同声唱响中国梦、凝心聚力促改革为主题的 “唱响中国梦——广东省第十一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以下简称“歌咏活动”),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激发全省人民实干圆梦的信心豪情,为新中国成立65周年营造团结向上、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为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凝聚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省文联
承办单位:省文化馆、广东电视台
协办单位: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电视台、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省音乐家协会、省合唱协会、广东流行音乐协会、省声乐协会、省声乐艺术研究会、A8音乐集团
三、活动安排
活动包括合唱比赛、群众歌会、歌手大赛、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精品展演四个部分,其中歌手大赛开设网络赛区。各项比赛同步进行,分选拔赛和总决赛两个赛程。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4月)
1.各地宣传文化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筹办工作。
2.A8音乐网(http://www.a8.com/)联合国内知名网站组成活动联盟,进行宣传发动,并开设“唱响中国梦——广东省第十一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主页,发布有关通知、消息,提供表格、资料上传和下载服务。
(二)选拔比赛阶段(5-6月)
1.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和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选拔赛,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省直单位选拔赛,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全省大中专院校选拔赛,歌手大赛网络选拔赛由省文化馆委托A8音乐集团组织举办。中央驻粤单位、广州地区以外省属单位参加所在地举办的选拔赛。
2.选拔赛的赛程由各组织单位自行安排,具体工作方案于5月1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各项选拔赛在6月底前完成,于7月1日前将比赛结果及音、视频等相关资料报组委会办公室。
3.各组织单位负责收集或制作参赛音、视频资料,于6月1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由组委会办公室在A8音乐网上组织展播。
4.选拔名额分配:
合唱比赛:共选出54支队伍。
各地级市:各2支队伍
广州、深圳市:各4支队伍
省直机关工委:4支队伍
省教育厅:4支队伍
群众歌会:共21个名额,地级以上市各选拔1支队伍参加复赛。
歌手大赛:共58个名额。
各地级市:各2个名额(或组合)
广州、深圳市:各4个名额(或组合)
省直机关工委:4个名额(或组合)
省教育厅:4个名额(或组合)
网络赛区:4个名额(或组合)
5.复赛。歌手大赛、合唱比赛、群众歌会举行复赛。歌手复赛有两轮,从选拔赛58名选手中产生12名参加决赛。合唱比赛、群众歌会复赛通过专家评委以碟选(音、视频资料)的方式,从75支队伍中评选出30支队伍参加决赛。复赛办法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6.选拔赛奖项设置。各赛区组织单位可根据实际设立相应奖项,所设奖项名称前加冠“广东省第十一届‘百歌颂中华’XX比赛XX赛区”字样。
(三)决赛阶段(8-9月)
1.决赛奖项设置。合唱比赛和群众歌会共设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15个,歌手大赛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9个。活动设组织奖8个。各项决赛全部在广州举行,由广东电视台承办,决赛办法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2.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精品展演。选调合唱比赛、群众歌会和歌手大赛中部分获奖精品集中展演。
四、参赛要求
(一)合唱比赛
合唱比赛不分组别。
人数要求:每支合唱队的演唱人员(含钢琴伴奏及指挥)不超过60人、不少于30人。
资格要求:合唱团演唱成员必须是在省内生活、工作、学习的非音乐职业人员,每名演唱人员只能代表一支合唱队参加比赛。每名指挥只能参加二个合唱团队的比赛和演出。
演唱要求:每支队伍准备5首演唱曲目。在选拔赛阶段,要求选唱其中2首歌曲,两首歌曲的时间合计不超过10分钟。演唱时队型和服装可以灵活多样。
伴奏要求:推荐采用钢琴、手风琴伴奏,也可采用其他伴奏形式。
报名要求:合唱决赛报名由当地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推荐并提供单位证明、团队资料。各组织单位须认真做好参赛队伍的参赛资格审查工作,不符合本方案相关规定的,取消参赛资格。
(二)群众歌会
演唱要求:比赛不设分组、不限演唱形式和伴奏形式,可以是CD伴奏、乐队伴奏,也可以是钢琴伴奏。每个参赛队伍需准备3首参赛曲目。
人数要求:每支群众歌会队伍人数不超过30人、不少于12人,年龄不限。
(三)歌手大赛
人数要求:独唱、组合(2人以上,6人以下,不含伴舞)。
资格要求:参赛者可以是专业歌手,也可以是非专业歌手,每名歌手只能代表一个赛区参赛。
演唱要求:每个选手准备5首歌曲。选拔赛时要求演唱2首歌曲,演唱时间合计在8分钟以内。演唱时可增加伴舞及自行聘请乐队伴奏。
报名要求:歌手报名时凭身份证明到当地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报名。
歌手大赛网络赛区要求:
人数、资格要求:与歌手大赛要求相同。
演唱要求:每个选手准备5首歌曲。比赛时要求演唱1首歌曲,演唱时间合计在5分钟以内。
报名要求:歌手参加海选不作要求,参加晋级选拔赛的前80名歌手,须提交个人照片、歌手大赛报名表。如发现不符合本方案相关规定参加比赛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
报名方式、参赛规则等相关规定详见A8音乐网站。
(四)曲目要求
1.合唱比赛:每支队伍在每阶段比赛中至少要唱一首合唱曲目中的歌曲。总决赛5场比赛,每场不能唱相同歌曲。自选歌曲要求内容健康,切合大赛主题。
2.群众歌会:演唱曲目可以是内容健康的当地原生态民谣、咸水歌、号子等,也可以是符合主题的现代歌曲。
3.歌手大赛:参赛歌曲自由选择中国歌曲,要求内容健康,切合大赛主题。
4.歌手大赛网络区要求:自由选择中国歌曲,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切合大赛主题。
五、评选办法
(一)合唱比赛、群众歌会和歌手大赛均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现场亮分的办法。
(二)选拔赛由各赛点负责单位组织制定现场打分标准,组委会选派专家小组进行督导并参与评选工作。
(三)总决赛由组委会负责聘请省内外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并按照组委会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四)歌手大赛网络选拔赛分阶段进行。初期为网络海选,由网民在网上投票进行评选。网评得票数前80位的选手晋级,再由A8音乐网站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出4名参加歌手决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动员。第十一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是我省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的重要活动,是2014年广东省文化惠民十件实事之一,也是全省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凝聚正能量、促进改革发展的重要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手机信息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吸引社会各界踊跃参与。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单位和各地宣传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报组委会审定备案。要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根据需要组织好对参赛队伍的指导和辅导工作,及时掌握各阶段活动开展情况,确保活动有条不紊进行。组委会将在相关时间节点组织人员赴各地督查。
(三)抓好培训,提高水平。在歌咏比赛选拔赛开始前,组委会将组织专家组赴各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合唱、指挥技术培训。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专业人士和社会力量的作用,以歌咏大赛为契机广泛开展音乐培训,有效提高全省群众性歌咏水平。
(四)加大投入,抓好保障。省委宣传部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对粤东西北地区和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参加决赛人员的食宿费用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各地要加大经费支持力度,落实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附件2)
“唱响中国梦——广东省第十一届
‘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庹震(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顾作义(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方健宏(省文化厅厅长)
成员:程扬(省文联党组书记)
周建民(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郑庆顺(省教育厅副厅长)
陈杭 (省文化厅副厅长)
郭泽宇(省总工会副主席)
池志雄(团省委副书记)
刘兰妮(省妇联副主席)
陈一珠(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编委会总编辑)
王更辉(南方日报社总编辑)
周建平(羊城晚报社副总编辑)
刘长安(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音乐家协会主席)
许永波(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许永波(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副主任:林原(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调研员)
唐国华(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处长)
匡志刚(省文化馆馆长)
谭颖(广东电视台大型节目部主任)
梅明超(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副调研员)
成 员: 张树(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调研员)
辜雯(省文化馆副馆长)
钟玉冰(广东电视台大型节目部主任助理)
联系人:梅明超(省委宣传部文艺处)
电话:020-87185201,13826189818
梁晶晶(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
电话:020-37803371,15820261305
郑小阳(省文化馆活动策划部)
电话:020-87612183,13798136110
杨光(广东电视台大型节目部)
电话:020-61293430,13002022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