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3488621
>> 传真:020-83599801
>> 邮编:510095
>> E-mail:gdshengyue@163.com
>> Q Q:546829193
关于举办“2015年广东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粤艺教[15] 4号
各高等院校、各地市教研室、中小学、幼儿园、文化馆、儿童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及校外艺术培训机构: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总结和展示改革开放和新课改以来学校艺术教育理论研究成果与教学实践经验,促进我省学校艺术教育理论研究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充分发挥艺术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2月举办“2015年广东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
现将活动方案寄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2015年广东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方案
2、“2015年广东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申报表
广东国音艺术教育研究院
广东省声乐艺术研究会
广州市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日
2015年广东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论文要求
本届参评论文主要围绕“新中国成立60年、改革开放30年和新课改以来的学校艺术教育”这一主题,对我省基础音乐教育和高等音乐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改革与发展进行研究和论述。文章文体不限(议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叙事、案例等)。
二、评选要求
1.凡以往未参加各类全省、全国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2.论文分中小学组、高校组进行评选,论文组别按作者所在工作单位划分。幼儿园教师以及各级音乐教研员等属中小学组。
3.一人只能有1篇论文参加评选,合作撰写的论文,作者不得超过二人。
4.论文字数不超过5000字,引文须注明参考文献。
5.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或曾获得过奖励的论文,请注明。
6.参评文章不得抄袭、下载他人文章,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三、申报办法
1.中小学组参评论文原则上由地市音乐教研员组织评选后集中报送,高校组由作者个人直接报送。
2.参评论文一式5份,一律用4A纸打印,并填写《论文评选申报表》。同时将参评论文和申报表的电子稿发送gdshengyue@163.com。
3.论文打印稿上不得写作者单位及姓名。
4.音乐教育论文寄至广州市环市东路333号自编14号605室论文评选办收,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参评论文”字样。
5.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10日(以邮戳为准)
四、评选及奖励
1.由组委会聘请专家成立论文评审组对论文进行评选。
2.奖项分一、二、三等奖。
3.获奖论文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在期刊上刊登获奖名单,获奖论文择优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