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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歌唱伴随每一个孩子快乐成长——关于中小学歌唱教学的思考

浏览:100次    作者:郭声健    来源:广东省声乐艺术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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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歌唱教学是中小学音乐教学体系中最为重要和最具有普惠性的领域,然而当前的中小学歌唱教学存在着诸多问题,并没有发挥出自身的优势、获得应有的地位和理想的效果。针对歌唱教学所存在的问题和遭遇的尴尬,本文分析了歌教学面临的选择,论证了歌唱教学“敢唱、爱唱、会唱”的目标定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歌唱教学的改进思路。

 

【关键词】

 

    中小学;歌唱教学;问题;目标;对策

 

【正文】

 

一、

 

    在整个中小学音乐教学体系中,歌唱教学与其他方面教学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归纳起来,歌唱教学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它是实施最公平的教学,也是最便于操作的教学。《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明确提出“把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并指出:“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关键是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纲要》对教育公平的上述定位和解读是基于宏观层面的,具体到各个学科同样也都存在一个教育公平的问题。像中小学音乐教育,就严重存在着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城市孩子和农村孩子享受音乐教育权利不公平的问题。之所以存在这样的不公平,主要是因为音乐教育的师资以及硬件器材设备等教育资源在配置上的不平衡。而且由于音乐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属于最为薄弱的环节之一,而使得这种教育资源配置上的不平衡更为严重,城乡之间反差极大。也正是在这样的一种背景下,歌唱教学体现出了它最具普惠性的优势,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最广大的中小学生享受音乐教育的权利。因为,歌唱教学相比音乐教学的其他方面而言,操作最为简便,对硬件设备和音乐教师专业水平的依赖性程度最低,它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师资问题也相对容易解决。可以说,任何一所学校,只要想开设歌唱课就都可以开设出来。因此,目前在一些开设了音乐课程的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域和民族地区中小学校,音乐课实际上就是歌唱课,这也表明,歌唱教学的确是实施起来最公平、最具普惠性的教学。

 

    其次,它是学生最喜爱的教学,也是影响最深远的教学。长期的音乐教学实践证明,歌唱教学的确是最受学生欢迎和喜爱的内容。中小学生之所以喜爱歌唱教学,主要是因为,只要是身体健全的人,几乎人人天生都喜爱歌唱,而且在歌唱面前一律均等。只要有嗓门,能发出声音,就可以想唱就唱,就可以唱得响亮。可以在家里唱,也可以在卡拉 OK 厅唱,还可以在舞台上唱;可以在课内唱,也可以在课外唱;可以个人私下里唱,也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唱;可以用白嗓子唱,也可以专业化演唱。可以说,歌唱遍及每个角落,歌唱伴随整个人生。很难设想,没有歌声、没有歌唱的人生会是一种怎样的情形。现在,各个电视台都在争相举办各种形式的歌手选秀活动,特别是湖南卫视举办的“快乐男声”和“快乐女声”更是异常火爆,每届都吸引着几十万人参赛,更是吸引着成百万上千万的观众关注。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效果,其实原因非常简单,就是因为这个节目抓住了人人都爱歌唱的天性。而中小学生,更是一个表现欲旺盛的特殊群体,他们对歌唱的兴趣、热爱甚至痴迷,其程度更是远远超出其他群体。

 

    也正是由于歌唱教学所具有的这种特殊优势,使得它在整个音乐教学体系中处于一种特殊的、无可争议和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这样的一种地位主要表现在:其一,歌唱教学是音乐教学中最基本的课堂教学内容,也是最基本的课外活动形式。我想,不管我们的音乐课程改革怎么改,不管音乐课程标准强调的是哪一方面,歌唱教学在音乐教学体系中的这两个“最基本”的定位,都是无法改变的,这是音乐与音乐教育自身规律所决定的。其二,歌唱教学在音乐教学中是学生最有效的抒发情感途径,也是最有效的群体交往手段。同样的道理,不管我们如何理解音乐课程的价值,也不管我们强调通过什么内容和途径来实现音乐课程的价值,歌唱教学的上述两个“最有效”也是不容置疑的,这是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音乐审美特点所决定的。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了,为什么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中小学音乐课就是歌唱课,为什么当代音乐教育发展水平较高的许多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强调歌唱教学,把歌唱教学置于音乐教学的首位。这是国际音乐教育的发展潮流。

 

二、

 

    歌唱教学的重要性和普惠性,让人们对歌唱教学有着很高的期待,不管是中小学生自身,还是社会各界人士,都是如此。应该说,我们的中小学音乐教育在歌唱教学方面还是有投入的,也是有成绩的,然而,不容否认,歌唱教学的投入和产出是不成比例的。且看下面的几个疑问,我们是否能够充满自信地给予回答。

 

    疑问一:上了十年音乐课,到底能唱多少歌?这个问题,其实是十年前一位高层领导在同音乐教育界专家座谈时提出的一个尖锐问题。我们的中小学生,从小学到高中,12年的学习时间,正常情况下上了十年的音乐课,但谁能回答,他们到底通过音乐课学会了多少歌,能唱多少歌?我想,恐怕真还没有多少人能够自信地回答这个问题。诚然,我们可以通过对教材的统计,计算出我们一共教给了学生多少首歌,但的确没法说出,这些歌学生课后还能唱吗?还在唱吗?还想唱吗?最后领导发表感慨说,如果学生连歌都不会唱,连歌都唱不好,我们的音乐教育就不能算是成功的。这位领导的话真是发人深省,需要我们每一位音乐教育工作者好好反思。

 

    疑问二:课堂上唱会的歌,课后多少人会唱?可以肯定地说,在进行歌唱教学的时候,我们的教师是尽职尽责,目标明确,手段多样,想尽一切办法努力地把歌教会给学生了的,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课堂上学生是唱会了老师所教的歌的。但是,我们教会了学生唱的歌,又有多少是学生在课后会唱的呢?这里的“会唱”不是指还知不知道唱,而是指还愿不愿意唱。我想,在这方面,小学低年级的情形应该要好于高年级。即便如此,这个问题也依然值得我们好好反思。

 

    疑问三:生活中爱唱的歌,老师教的有几何?前面我们已经谈到,人人天生都爱唱歌,歌声伴随整个人生,中小学生更是这样。然而,中小学生日常生活中爱唱的歌,有多少是我们在音乐课堂上教过的或教会的呢?如果说他们爱唱的歌大多不是我们教会的,那么,他们爱唱的歌是否又是因为我们在音乐课堂上教给了他们歌唱的知识和技能才使得他们会唱的呢?换句话说,学生日常的歌唱生活到底有哪些方面是和我们的音乐教学有关的,哪些方面是得益于我们的音乐教学的?音乐教学在这些方面又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这个问题同样值得我们反思。

 

    之所以面对上面的三个疑问,我们很难从容自信地作答,甚至陷入一种尴尬的境地,是因为,我们的歌唱教学的确有许多值得检讨的地方,歌唱教学本身的确亟待改进。归纳起来,我个人觉得中小学歌唱教学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三个:一个是片面孤立的知识技能教学使得学生难以获得歌唱的审美体验;一个是过分依赖传统的识谱学唱法来进行教学而导致了歌唱教学的低效局面;一个是单位时间里没有提供学生足够的演唱曲目而浪费了宝贵的学生体验歌唱快乐的时光。要解决这些问题,我认为,我们必须在观念上和实践中做出诸多明智的选择。

 

    选择一:知识技能与歌唱体验,二者孰轻孰重?毫无疑问,歌唱本身肯定是有知识技能的,因此,中小学歌唱教学中传授给学生基本的歌唱知识技能是必需的。但是,歌唱教学中给学生歌唱的机会,让学生亲身体验歌唱的审美愉悦,同样也是重要的。那么,在两者都不可或缺、都比较重要,且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又无法做到两全其美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要做出取舍和选择,到底哪一方面更重要,更需要我们关注和投入。具体说,知识技能与歌唱体验,比较而言哪一方面更加重要一些呢?其实,我们都很清楚,学歌唱与学说话,道理是一样的。我们每个人学说话,都不是先从语法和发音练习开始的,孩子在牙牙学语的时候,根本就不可能理解也不必要理解和掌握语法方面的知识或发音技巧,关键是孩子要有机会说,要有机会和欲望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所以,我们看到的是,父母会想尽一切办法激励孩子开口,而不是在孩子开口之前先教会他们语法和发音方法。当孩子在可以说话却表达不很清楚、不很规范的时候,父母才告诉他应该怎么说,这时,一些基本的说话知识技能在孩子学说话的过程中就慢慢渗透进来了。歌唱更是这样,世界上几乎 99%的人是没有专门学过专业演唱技能技巧的,但 100%的正常人都是会唱歌的。尤其是幼儿,甚至还在口齿不清的时候,就可以唱歌了,这意味着,掌握歌唱的知识技能并不是歌唱的前提条件,知识技能的传授和掌握,是歌唱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要求。能不能唱,跟知识技能没什么关系,唱得好不好才跟知识技能有关。所以,我认为,对于中小学歌唱教学来说,给学生提供歌唱的机会,让学生尽情地歌唱,体验歌唱的快乐,这是第一位的,而知识的传授与技能技巧的训练,是第二位的。不仅如此,知识技能的传授与训练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不可孤立地传授与训练,要尽可能地结合着学生的演唱活动来进行。而且,绝不可为了知识技能的传授和训练而使学生失去了本来具有的歌唱兴趣和爱好,这是一条基本底线。在这方面,我们是有过许多深刻教训的。

 

    选择二:识谱学唱与聆听模唱,哪种效果更佳?这不是一个观念问题,不好进行理论上的判断和论述,我们只能通过教学实践来加以检验和得出结论,或者通过总结我们自身的歌唱经验来获得启示。长期以来,我们的歌唱教学基本上是采用或变相采用识谱学唱的方式进行的,具体说是先学唱谱、后再唱词,而且一般是老师唱一句,学生跟唱一句。应该说,近年来,这样的教学方式有了一些改进,但在我们老师们的潜意识里,歌曲必须是老师教会学生唱的这一观念还是比较稳固的。我们不能武断地说这样的一种教唱方式不好,但至少可以说,在中小学歌唱教学中采用这样一种单一的方式是不可取的。到底是不是需要先学会唱谱才能够学会唱词呢?不会唱谱有没有可能会唱词呢?从我们每个人的歌唱经验来看,有一个事实是不可否认的,即不会唱谱的人,照样可以唱好歌,而且绝大部分人唱的歌都是通过另一种方式,即聆听摸唱的方式学会的。人生一辈子,会唱很多很多的歌,但一般的人从学校毕业后,就没有再上过音乐课了,也就意味着再没有老师来专门一句一句地教唱了,我们几乎都是通过聆听摸唱而学会歌唱的。这应该给我们一个启示:为什么通过十余年的音乐课,学生唱会的歌和爱唱的歌寥寥可数,除了我们所教的歌曲本身可能学生不太感兴趣之外,我们的歌唱教学的低效问题是显而易见的。而造成这种低效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歌唱教学方式还存在问题,甚至可能从根本上就违背了歌唱学习的基本规律。

 

    选择三:每课一歌与每课多歌,哪种更为实惠?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言自明的,它和上一个问题密切关联。传统的歌唱教学方式存在的问题导致了歌唱教学的低效,也使得在单位时间里学生学唱的歌曲数量很有限。我这里说的每课一歌,是特指歌唱教学的每课一歌,对于整个音乐教学来说,由于教学内容领域较多,而非歌唱领域的教学是不太可能进行歌唱教学的。或许在我们看来,一节歌唱课,让学生唱会一首歌,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的确,我们要在一堂课里既教歌唱的知识,又要训练歌唱的技能技巧,既要学识谱,又要学歌词,真是忙得不亦乐乎,能教会学生唱一首完整的歌就很不错了,有的甚至一首歌还要花两节课才能教完。可问题是,正如我们在前面谈到的,歌唱教学首要的任务是给学生歌唱的机会,让学生体验歌唱的快乐,而主要不是传授专业知识与训练专业技能。如果我们严格按照那种专业模式来进行教学的话,比如,发声练习五分钟,歌唱知识讲解十分钟,歌曲作品分析十分钟,带唱曲谱五分钟,带唱歌词五分钟,或者还有老师范唱几分钟,学生跟唱时出现错误老师又要纠错几分钟,一堂课的时间就被瓜分得所剩无几了,学生真正演唱歌曲的时间就很有限了。而学生连歌都没有完整地唱几遍,甚至还没有体验到歌唱的真正滋味,这能算是一堂真正的歌唱课吗?学生又会喜欢这样的歌唱歌吗?我想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如果我们把歌唱课的重心放在尽可能多地提供给学生歌唱的机会,那么,情形就会完全不一样了。一堂歌唱课里,完全是可以让学生连学带表演地演唱两至三首甚至四首歌的,我在美国访学时所听过的美国中小学歌唱课就是这样。唱歌也是熟能生巧的活动,唱得多了,自然就会唱了,演唱水平就高了,这和“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是一个道理。

 

    上面,我们讨论了中小学歌唱教学面临的几个选择,即知识技能与歌唱体验之间的选择、识谱学唱和聆听模唱之间的选择、每课一歌与每课多歌之间的选择。应该说,这些都不是有你无我似的二选一封闭选择题,虽然我个人的倾向都是选择后者,但前者的知识技能、识谱学唱、每课一歌,也都是需要我们适当关注或合理运用的,只不过他们相比歌唱体验、聆听模唱、每课多歌而言,或者是没那么重要,或者是有些局限而已。但不管是做何选择,我们都不要走极端,要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灵活加以选择。

 

三、

 

    为什么我们的歌唱教学遭遇种种尴尬,歌唱教学在内容与形式上又应该如何取舍和选择,这些问题其实和我们对歌唱教学的目标定位是息息相关的。确立的教学目标不一样,我们的教学重心和关注点就不一样,所选择的教学内容和方式也会不一样。因此,要真正解决好上面我们所讨论的问题,首先还是要明确歌唱教学的目标追求。

 

    那么,中小学歌唱教学的目标应该是什么?这个问题也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很难有一个标准答案存在,因为每个人对歌唱教学的理解和期待都不尽相同。在这里,我也谈谈自己对这个问题的想法,我主要是从中小学歌唱教学所具有的普通性、普惠性这两个本质特点出发来对这个问题进行思考。所谓普通性,是指中小学歌唱教学是一种非专业性教育,是普及性的基本素养教育,它的目的不是培养专业歌唱家;所谓普惠性,就是中小学歌唱教学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它的目的是让所有学生都受惠。根据普通性和普惠性的特点,我把中小学歌唱教学的目标通俗地归纳为三点,即“敢唱、爱唱、会唱”,而且还认为,这是中小学歌唱教学的最本真之追求,因为歌唱教学的关键词是“唱”,它离不开“唱”,它必须围绕着“唱”而展开,可以说,“唱”乃中小学歌唱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

 

    目标一:敢唱。敢唱是歌唱的前提,若不敢唱,不动口,歌唱活动甚至都不能成为现实,也就不存在歌唱了,因此,中小学歌唱教学首要解决的问题或首要实现的目标就是要让学生敢唱。前面谈到,一个人从口齿不清的孩提时代就开始毫无顾忌地歌唱了,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身心的慢慢成熟,特别是自尊心自信心意识的逐渐增强,做任何事情都开始有所顾虑。歌唱也是如此,中小学生在这方面表现更是明显,小学低年级孩子歌唱最大胆,年级越高反而胆量越小。也正因为如此,中小学歌唱教学就必须承担起让学生继续敢唱的重任。作为中小学歌唱教学目标的“敢唱”,其涵义是指“学生敢于自信地当众演唱”。那么如何才能够让学生敢于自信地当众演唱呢?我认为,首先是我们的歌唱教学要给予学生足够的锻炼机会,具体说就是要在课堂上想方设法地给学生创造和提供当众歌唱的机会,学生表演的机会多了,其胆量自然就大了;其次,教师必须不失时机地对学生的歌唱给予鼓励和欣赏,同时也要营造一种同学之间彼此尊重和欣赏的良好班级氛围,学生的歌唱若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肯定和褒奖,其胆量也自然就大了。

 

    目标二:爱唱。尊重和守护学生的歌唱爱好天性,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培养和激发学生的歌唱兴趣与爱好,这是中小学歌唱教学的本质规定性和目标追求,也是中小学歌唱教学最起码的基本要求。人天生就喜爱歌唱,如果通过我们的歌唱教学,学生的这份天性不能被得到保护,歌唱的兴趣爱好不仅没有被得到强化,反而使学生的歌唱兴趣爱好日渐减退甚至对歌唱产生恐惧,那么,这不只是我们的歌唱教学没有实现教学目标的问题,说得严重一点,这是一种罪过。所以,我认为,实现“爱唱”这一目标,对于中小学歌唱教学来说是必须无条件达成的。这里“爱唱”的涵义是“学生热爱歌唱并保持长久”,不仅是要让学生此时此刻爱唱,还要让学生可持续地爱唱,要通过歌唱教学所产生的深远影响让歌唱伴随着人的一生。那么,如何才能够让学生热爱歌唱并使这份热爱保持长久呢?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通过歌唱教学,让学生体验歌唱的快乐,体验一种震撼和感动心灵的歌唱审美愉悦。而要获得这样的一种体验,就要求我们在歌唱教学中,一定要让学生完整地歌唱,尽情地歌唱,尽兴地歌唱,成功地歌唱,要让他们成为课堂上的“快乐男声”和“快乐女声”,要为他们搭建一个“想唱就唱,唱得响亮”的快乐舞台。

 

    目标三:会唱。何谓“会唱”,我的解读是“学生准确而富有感情演唱”。要准确而富有感情地歌唱,就需要掌握和运用有关歌唱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也正是从这个目标角度说,中小学歌唱教学中基本知识技能的传授是必需的,是不可缺少的,通过传授基本知识和技能让学生更好地“会唱”,这是中小学歌唱教学的一种主动追求。这也是我们的中小学歌唱课堂和电视歌手选秀节目的一个重要区别。歌唱教学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长期性的教育活动,它的活动主体是学生,服务对象是学生,目标定位也是学生,为了培养学生的歌唱爱好,满足学生的歌唱需求,提升学生的歌唱水平,让歌唱伴随着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它有一套完整、系统的教育教学计划,这其中就包含着传授与歌唱相关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而电视歌手选秀节目是一种临时性的行为,它的目的主要还是吸引观众,提高收视率,同时也发现歌唱人才,但它并不承担或主要不承担培养人才的任务。所以,尽管在比赛过程中,选手们由于表演的机会增多而使得其演唱水平提高了,但这只不过是选秀活动所获得的附带成果。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评委对选手歌唱知识技能方面的点评是不顾后果的,他们的评判甚至会苛刻或片面到让选手对歌唱绝望的程度。而中小学歌唱教学不是选秀比赛,音乐教师也不是评委,目标定位也不一样,因此,中小学歌唱教学中的知识技能教学,必须是在确保不影响学生“敢唱”、“爱唱”的前提下进行的,那种为了使学生“会唱”而一味地传授知识技能并导致学生“不敢唱”、“不爱唱”的歌唱教学,是有悖于中小学歌唱教学的本质规定性和目标追求的,是我们所不能容忍的。

 

    上面讨论的中小学歌唱教学的三个目标,不存在层次高低之别,只是有所侧重而已。“敢唱”侧重于心理层面,“爱唱”侧重于情感层面,“会唱”则侧重于知识技能层面,但我们不能绝对化地理解前者就是心理或情感态度目标,后者就是知识技能目标。因为,“敢唱”、“爱唱”、“会唱”三者实际上是交融在一起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三位一体,缺一不可,彼此促进,相辅相成。就如同它们是一个组合在一起的三脚架,哪一个方面缺失了,都不可能站立起来。具体说,“敢唱”不只是一个单纯的胆量问题,它是以“爱唱”和“会唱”为自信基础的;“爱唱”也不只是一个单纯的爱好问题,它是以“会唱”和“敢唱”为驱动力的;“会唱”也不只是一个单纯的水平问题,它是以“敢唱”和“爱唱”为前提条件的。一个不爱歌唱也不敢歌唱的人,是不可能精通歌唱的;同样的道理,一个不会歌唱也不敢歌唱的人,是不可能热爱歌唱的;一个不爱歌唱也不会歌唱的人,是不可能大胆歌唱的。

 

四、

 

    前面我们较为系统地讨论了歌唱教学的地位、现状、困惑以及目标定位,基本上厘清了中小学歌唱教学的特点、任务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中小学歌唱教学的实施问题,即根据歌唱教学的目标和特点,针对歌唱教学存在的问题,提出歌唱教学的改进思路:

 

    第一,明确师生的角色定位。首先,在中小学歌唱教学中,教师应该给自己的定位是“肩负责任的分享者”。教师应该在教学中和学生一道分享歌唱的快乐,享受教学的过程,但由于教师同时又肩负着让学生“敢唱、爱唱、会唱”的重任,所以又必须是一个促进者。这样的一种定位,决定了教师既不能扮演旁观者的角色,也不能扮演培训师的角色。其次,我们应该给学生的定位是“体验快乐的学习者”。学生是学习者的身份是不能质疑的,但他们既是歌唱学习的主体,同时又是歌唱活动的主体,所以他们在歌唱教学中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习者又是歌唱者。作为学习者,他们需要掌握与歌唱相关的基本知识技能,而作为歌唱者,他们理应体验和享受歌唱的快乐。所以,理想的歌唱学习是一种快乐学习,学生就是快乐学习的主人。

 

    第二,重树教学的基本理念。理念是实践的指南,不管是成功的教学还是失败的教学,都有基本的教学理念做支撑。如果说我们以往的歌唱教学还不尽如人意,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的话,那么追根溯源,可能还是我们的教学理念出现了偏差。为什么我们的歌唱教学给学生自己歌唱的机会很少,那是因为我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在歌唱活动之外,而歌唱活动之外的东西又被我们认为是十分重要的,是非教会学生不可的,因为我们认定,学生的歌唱是老师教会的,这就是我们长期以来持有的歌唱教学的基本理念。然而,成功的歌唱教学经验和我们每个人的歌唱经历都表明:从根本上讲,歌是自己唱会的,而不是别人教会的。这就是我认为我们应该确立的歌唱教学基本理念。遵循这样的理念,我们的歌唱教学就会创造条件给学生充分歌唱的机会,只有让学生尽情地唱、尽兴地唱,就才有可能使学生感受与体验歌唱的快乐和美感,进而使他们敢唱、爱唱和会唱。

 

    第三,改进教学内容和形式。中小学歌唱教学要创造条件给学生充分歌唱的机会,就必须改进教学内容和形式。在教学内容方面,我们倡导兼容并包的活教材,学生歌唱的机会多,就意味着要唱更多的歌,但是,现有教材的容量很有限,所准备的歌唱教学的曲目远远满足不了学生要唱更多歌的需求。因此,我们必须在教材的基础上充实歌唱曲目,而且在选择歌唱曲目的时候,应该具有兼容并包的胸怀,包括深受学生喜爱的那些内容健康的流行歌曲也应该纳入我们的选择范围之内。在教学形式方面,要摈弃那种师傅教徒弟似的专业化训练模式;要忌用那种脱离歌唱活动的孤立攻克演唱重点难点甚至肢解曲目的方法。要为学生搭建展示自我和享受歌唱的舞台;要通过个人、小组、班级歌唱有机结合的方式调动所有学生的歌唱激情;要通过自我体验、老师指导、经典欣赏有机结合的方式来提升学生的歌唱水平。

 

    第四,大力推广班级合唱教学。我们都知道,合唱是最富有美感的歌唱形式,也是最具有普惠性的歌唱形式。然而,在我国,班级合唱教学还并没有推广开来,合唱只是属于少数人的专利,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受到了传统观念的桎梏。为什么在中小学,合唱一般只是在课外活动中进行,为什么合唱团的成员还要经过专业选拔,因为,我们把合唱视为一种专业演唱形式,一种只有那些具有较高专业歌唱水平的人才能从事的专业音乐活动。其实,这种观念是有失偏颇的。合唱只不过是歌唱的一种形式而已,如同其他形式的歌唱一样,谁都可以唱,只是有水平高低之分,那为什么合唱就不能唱了。我们的歌唱教学,首要追求的不是学生的专业歌唱水平,而是要让学生敢唱、爱唱和会唱,从这个角度说,在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推广班级合唱是完全可行的,也是完全必要的。甚至可以说,班级合唱教学是最能够体现中小学歌唱教学的本质规定性和目标追求的。在许多国家,班级合唱教学不仅是歌唱教学中最为重要的内容,而且还是整个音乐教学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方面。在国内,近年来也涌现出了成功推广班级合唱教学的典型,如北京市朝阳区,在高中就进行了班级合唱教学的试验,他们把必修的音乐鉴赏模块改为网络教学形式供学生自学,而利用本来属于音乐鉴赏模块的教学时间进行班级合唱教学,他们的这一改革试验,深受学生欢迎,取得了良好效果。

 

    歌唱教学是中小学音乐教学中最具普惠性、最有生命力、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学领域和模块,理应在音乐教学中处于头等重要的地位。重视歌唱教学,是遵循教育规律、尊重人的天性的基本要求,是音乐教学追求真实、回归自然的必然选择。歌唱教学可以融合鉴赏与创造等其他相关领域和模块的内容,在整个音乐教学体系中发挥着基础和统领作用。